官方關于普洱茶的定義
發布時間:2024-03-13 點擊:157
2006年7月1日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了云南省地方標準《普洱茶》的定義,并于當年10月1日起實施。
標準上寫明:“普洱茶是云南特有的地理標志產品,以符合普洱茶產地環境條件的云南大葉種曬青毛茶為原料,按特定的加工工藝生產,具有獨特質量特征的茶葉。
”普洱茶分為普洱茶(生茶)和普洱茶(熟茶)兩大類型。
2008年普洱茶國家標準出臺,明確了普洱茶的概念。
普洱茶:以地理標志保護范圍內的云南大葉種曬青茶為原料,并在地理標志保護范圍內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藝制成。
并且國家質檢總局還規定,普洱茶地理標志保護范圍是:云南省普洱市、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昆明市等州市所屬的639個鄉鎮。非上述地理標志保護范圍內的地區生產的茶不能叫普洱茶。云南茶企到上述地理標志保護范圍外購買茶葉做成的茶也不能叫普洱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