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茶葉批發商賣假西湖龍井涉侵權遭索賠10萬
發布時間:2025-09-08 點擊:31
> 西湖龍井茶為廣大市民所鐘愛,在市面上可以看到許多超市和商鋪都有賣西湖龍井茶,但其中有多少是真龍井茶呢? 3月5日,在嘉興市南湖區法院開庭審理一起西湖龍井打假案,商標所有人杭州市西湖龍井茶產業協會狀告某個體茶商未獲商標使用授權卻銷售西湖龍井茶和包裝盒,涉嫌商標侵權,索賠10萬元。據悉,南湖法院已受理類似案件3起,嘉興一些個體茶葉批發商先后被告上法庭。
2011年6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授予“西湖龍井”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原告享有在第30類商品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2012年4月該商標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韓某是某茶莊的店主。原告經調查發現,懷疑其存在銷售侵害“西湖龍井”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2013年5月,原告委托代理人在被告經營的店內公證購買了標有“西湖龍井”文字圖案字樣的茶葉,并發去律師函要求立即停止銷售侵權商品,但韓某未予理會。
去年9月,該協會將韓某訴至南湖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銷售這類商品,賠償經濟損失及相關費用10萬元,并在《嘉興日報》、《南湖晚報》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庭審中,原告代理人認為,韓某未經授權,長期在商品包裝上違法使用“西湖龍井”標志,導致公眾誤認,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還給商標權人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同時也給“西湖龍井”品牌的信譽和形象造成了重大負面影響。
被告律師則答辯稱,原告前往被告的經營地購買的是散稱的茶葉,并且說是送人,要求被告用龍井茶葉的包裝,故被告才包裝成西湖龍井。
庭后,法院將組織原被告雙方進行調解。